我市建立双“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23-07-06 08:21:58
来源:濮阳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 7月5日,记者自市司法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具体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支持开展监督工作、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行政执法过错问题线索移送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构建“高效沟通、信息共享、整体协作”的监督工作新格局。

《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互相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协助配合。在调查处置重大复杂疑难问题、上级交办重要线索时,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可成立联合调查组,也可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措施。在组织保障方面,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协作配合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办事机构和联络员。

据介绍,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时与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协作配合,联合纪检部门强力纠正违法执法行为并进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执行监督意见书、监督决定书等人员进行纪律追究,不仅纠事,而且纠人,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倍增。记者 岳彩寒 通讯员 李贵轩

责任编辑:薛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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