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首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成功发放

发布时间:2023-08-31 09:40:28
来源:柴达木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海西新闻网讯(柴达木日报 记者 谢拉毛 通讯员 布仁巴图) 为促进海西州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大支持全州缴存职工提升住房消费能力和改善居住条件,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调研摸底,坚持以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为导向,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中心先进经验,探索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近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了首笔“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发放,银行和住房公积金同步放款,标志着组合贷款业务在海西州成功落地。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不足部分可由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我州购房职工叶先生和吴女士成为组合贷款业务实施以来第一个受益的家庭,成功为其发放组合贷款9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商业贷款30万元。在开展组合贷业务前,购房贷款只能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中选其一,当前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双职工(即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征信良好无逾期)70万元、单职工(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征信良好无逾期)60万元。根据《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评定标准》,该家庭只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征信良好无逾期,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剩余30万元只能自己想办法补缺。如今通过办理组合贷款,按照贷款20年等额本息计算,相对于单纯使用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利率降低,能为该购房职工大大节省贷款利息12万元,进一步缓解职工购房压力。

下一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组合贷款业务推广和工作力度,不断探索更加惠民、便民、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为全州广大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谋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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