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 加速调裁农民工忧“薪”事

发布时间:2023-08-25 10:26:54
来源:柴达木日报


(资料图)

海西新闻网讯(柴达木日报 记者吴婷婷通讯员西人社宣)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海西州县两级仲裁机构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开辟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畅通渠道“快立案”。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优先处理,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立案,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工作人员指导农民工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可以容缺受理,及时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说明理由。

优化流程“快审理”。立案当天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尽量缩短举证期限。积极开展要素式办案,速裁庭根据农民工所在行业和具体案件特点,庭前指导农民工填写要素表,庭审时对有争议的要素重点调查,庭后及时出具要素式裁决书或调解书。

加大力度“快调解”。开展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调解,努力以调解方式化解争议。对包含工资等多项请求的争议案件,积极协调,促成当事人先对工资请求达成协议,先行出具仲裁调解书。稳慎处理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应急预案,协调各方力量促成和解或调解结案。对疑难复杂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根据需要邀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涉案企业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快速进入仲裁程序。

强化协同“快审结”。做好与司法部门、工会组织等的高效衔接,优化办案程序“快审”,经与被申请人协商缩短或取消答辩期,依法适用简易处理程序,稳慎快捷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落实好裁审衔接“快结”,运用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规定,一般30日内办理审结。

速裁庭的设立,跑出了人民群众满意的“加速度”,推动欠薪治理步入良性循环。下一步,我州将将充分利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联合办案优势,切实发挥各自作用,一同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让农民工不再“烦薪忧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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