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6期>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导组赴宣城调研督导

发布时间:2023-03-14 19:12:50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资料图】

日前,根据安徽省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任第十督导组组长,对宣城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暨重点案件开展督导。

宣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会杰汇报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与沈某组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查办治理情况。

陶芳德指出,省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通知下发后,宣城市委高度重视,相关成员单位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制度措施,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上作出了应有成效。

针对如何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取得突出成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陶芳德强调,要提高认识,提升站位。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事关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事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事关千家万户幸福。

自觉主动,各尽其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公检法机关职责,还涉及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各方面。“六大保护”众多主体单位,要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升未成年人法律道德素养上进一步发挥作用,各方力量主动作为、形成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突出重点,持续用力。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均有迹可循。要通过对个案、类案分析,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落实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制定的《“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关于实施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的意见》,深化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措施,加强留守儿童、重组家庭儿童、单亲家庭儿童、无人抚养儿童保护。

关注动态,加强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形式、场所、特点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要对新的犯罪类型、犯罪形式加强研究,认真分析。要重点研究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特点,提出对策,精准有效预防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

王会杰表示,要高度重视督导反馈意见,宣城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战略意义,把此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要对标对表补齐短板,综合施策、多方联动,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摸排管控。要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市专项办加强下沉督导,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不力单位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宣城市公检法司、宣传、教育、民政等十七个成员单位及泾县有关部门参加督导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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