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原董事长杨志茂巨额行贿被诉幕后

发布时间:2017-05-08 21:36:55
来源:食品日报-中国食品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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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陷股权合法性漩涡,东莞证券IP O折戟,东莞上市企业锦龙股份上周连续遭遇3个跌停,东莞控股也未能幸免。东莞这两家企业遭遇此劫,与反腐的深入不无关系。这几年来,在中央反腐风暴下,各种权力寻租导致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尤其在金融领域,今年尤为猛烈。

业界认为,今年对保监会项俊波、银监会杨家才的查办,标志着金融反腐的发端,随着金融反腐推进,预计将有更多金融系统及其他经济领域高层被审查。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东莞,这几年来,反腐风暴之下,各种因为权力寻租带来的腐败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最近的锦龙股份原法定代表人杨志茂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6411万元案件,再次将锦龙股份推上风口浪尖。事实上,腐败的发生原因多样,最重要的一个根源就是不当的政商关系。南都记者梳理了近期被卷入反腐风暴中的东莞两家企业,试图探讨寻求建立风清气正的新型政商关系的新路径。

锦龙股份

遭遇“黑天鹅”事件始末

原董事长被起诉 股票暴跌

东莞上市企业锦龙股份成为上周A股市场最惨蓝筹,短短三个交易日暴跌27%,蒸发市值49亿。造成暴跌的原因是,5月2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参股公司东莞证券IP O于近日宣告中止审查。

5月4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的辩护人于2017年5月3日签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下称《起诉书》),《起诉书》称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为使锦龙股份在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6411万元。截至目前,锦龙股份未收到针对公司的起诉书。

事实上,锦龙股份并非孤例。今年以来,中央加大对金融领域的反腐力度,保监会项俊波和银监会杨家才相继被查,还有发审委员冯小树的落马,与之有牵连的上市企业也纷纷遭遇抛售。业界认为,这些人被查标志着金融反腐的发端,随着金融反腐推进,预计将有更多金融系统及其他经济领域高层被审查。

“金融领域最主要的银行、保险、证券行业中,腐败最严重的是证券业,因为证券业腐败所产生的收益远远要大于保险业和银行业”。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金融领域,如果要循序渐进打击腐败的话,证券业的腐败应该作为首先打击的重点。这也是目前金融反腐的侧重点。

收购东莞证券股权合法性存疑

东莞证券IP O中止,锦龙股份遭遇暴跌,东莞控股也未能幸免。这一切的遭遇都源于锦龙股份一年内收购40%东莞证券股权是否合法的问题。公众对于《起诉书》当中提及的“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充满好奇,这一场收购曾被业界称为“民资与国资的控制权争夺战”。

根据锦龙股份2 0 0 7年到2009年发布的公告显示,杨志茂采用大迂回包抄方式,从多家东莞证券的原股东手中获得股权,此前东莞证券的股权结构为,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20 %,东莞市城信电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 %,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20%,东莞市东糖实业集团15 .6%,东莞市金源实业发展公司15 .4%,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5%,东莞西湖大酒店4%。

收购始于2007年6月,锦龙股份从西湖大酒店手上以1 .90元/股获得4%的股权,支付4180万元。

20 0 7年12月7日,锦龙股份与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汇富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5%股权,收购价格确定2 .12元/股,作价5825万元。

2007年12月11日,锦龙股份经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程序,获得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20%股权,以3 .42元/股,作价37620万元。

2008年12月15日,东糖实业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11%股权以3 .42元/股,作价20691万元转让给锦龙股份。

至此,锦龙股份共持有东莞证券40%的股权,所收购的东莞证券40%股权于2009年6月12日过户至锦龙股份名下。

根据东莞证券预披露文件,杨志茂通过锦龙股份的40%,新世纪科教的4 .6%持有东莞证券合计44 .6%的股权,东莞市国资委通过东莞控股、金控集团、金信发展间接控制东莞证券55 .40%的股份,为东莞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公开挂牌交易 竟无对手竞拍

如同上述所言,这是一场“民资与国资的控制权争夺战”,收购时硝烟四起。尤其以收购金银珠宝和城信电脑开发两个20 %东莞证券股权两事项为首。

南都记者通过翻阅整理相关公告及公开信息了解到,2007年6月,锦龙股份已与东莞市城信电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受让上述两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各20%的股权,尚未商定股权转让价款,未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形势随后发生改变,10月18日,金银珠宝实业公司将东莞证券20%股权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不过,对受让方设定了诸多条件。

简单来说,这是一场没有竞争者的竞拍,竞拍条件设置关键一条,“注册地在东莞市的上市公司,或者注册地虽不在东莞市但由注册地在东莞市的企业控股,且同意受让股权后将公司注册地迁至东莞市的上市公司。”

细数2007年东莞本土上市公司,锦龙股份、东莞控股、生益科技等6家,根据当年公开报道,至挂牌截止日,参与竞拍的只有锦龙股份一家。最终锦龙股份以起拍底价将东莞证券20%的股权收入囊中,3 .42元/股,作价37620万元。

2009年8月6日,锦龙股份公告,从清远将注册地址更改为东莞,很重要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满足上述设定的竞拍条件。

不过,锦龙股份在收购东莞市城信电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的20%东莞证券股权就没有“柳暗花明”。

2007年11月14日,东莞市城信电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函告锦龙股份,城信电脑公司因其自身原因,已不能向锦龙股份转让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2008年4月,城信电脑与东莞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城信电脑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20 %股权以3 .42元/股,作价37620万元转让给东莞控股。

当时东莞控股给出的解释是,“城信电脑原拟以其所持有东莞证券有限20%股权抵偿所欠东莞银行贷款本息,但因该抵债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未能履行,转而将所持有东莞证券有限20%的股权转让给东莞控股,清偿所欠东莞银行债务”。

股东涉嫌行贿 东莞证券IP O折戟

关于东莞证券这一场股权之争,以2014年股改正式完成暂时落下帷幕。2015年1月,东莞证券辅导备案登记正式获得监管部门受理。2015年6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东莞证券IP O申报材料。

如今因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奔跑在IP O冲刺路上的东莞证券按下“暂停键”,主动申请中止IP O,等待案件不确定因素的过去。受影响的还有锦龙股份的另外两个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被连累的还有东莞证券的另一股东上市公司东莞控股(持东莞证券20%股权),5月3日锁死跌停板,5月4日低开6个点。

“黑天鹅”降临,买了两股票的小散可以说是最大的被殃及者,散户想割肉卖都卖不出去,于是有股民问,若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原因导致股民受损,则违规的上市公司能否予赔偿。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一旦腐败出现,风险远超可控范围,被波及的范围也远超想象,锦龙股份仅仅是其中一个案例。

勤上股份

赠官员干股 获巨额科技扶持资金

上市前贿送35万原始股

遭遇不测的并不只是锦龙股份和东莞控股,东莞的另外一家上市企业勤上股份(原名勤上光电)年报变脸和重组失利,复牌跌停,股东及实控人质押股票接近平仓线,4月26日紧急停牌,套在里面的股民不比锦龙股份和东莞控股的股民好过。

这也是一家命运多舛的上市企业,在此之前也曾因为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落马而成为焦点。2015年1月,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被控受贿4000万的案件在深圳受审,其中东莞本土上市公司勤上股份牵涉其中。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李旭亮被指向李兴华贿送35万股勤上股份股票;作为回报,公司获超过4000万元的科技专项资金。

根据《李兴华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2007年至2013年,李兴华利用担任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在科技系统会议和公共场合对勤上光电公司点名肯定等方式,提高勤上光电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主持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对相关项目资金下拨进行决策和把关的方式,审议通过勤上光电公司向科技厅申请的多个科技扶持项目,帮助勤上光电公司共获得科技扶持资金4245万元。而在此期间,李兴华收受李旭亮贿送的勤上光电公司35万股股份(价值人民币105万元)、广东晶湛公司33 .3333%的股份(价值人民币350万元)及现金人民币70万元。

具体说来,2007年12月,勤上光电公司准备上市,李旭亮将35万原始股(每股转让价3元,共价值105万元)送给李兴华,李兴华授意将股份登记在其侄子张博名下。2012年底,李兴华交待张博将股票卖出,得款500多万元。2012年底开始,科技系统部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查处,李兴华担心问题暴露,交待张博补交由李旭亮垫付的勤上光电公司股价款105万元。

上市后获政府补助逾4000万

李兴华在接受审讯时坦言,企业、特别处于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都希望得到科技厅的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以及信息方面的指导。这类企业的老板最常采用的行贿方式就是给科技厅领导送干股,这既可以借此绑定利益,获得长期的支持和关照,把企业做大,又不用当下付出代价。

根据勤上股份的年报梳理,上市之前的2008年至2010年所获政府补助分别为3486万元、3733.70万元和2246.78万元。上市后的2011-2012年,勤上光电所获政府补助分别为2952.32万元和1801.22万元。

最终法院根据李兴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李兴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名下房产一套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行贿人李旭亮现金人民币525万元等,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毛昭晖强调,资金越集中的领域,腐败的风险越大,金融实际上是资金总量最大的一个领域。作为资金密集性行业,具有排他性和垄断性,监管者对被监管者收益具有绝对的影响力,被监管者更具有收买俘获监管者的强烈动机,甚至运用庞大的经济力量来影响金融领域的政治权力,甚至成为政治权力本身。

观点

企业家应从和官员拉关系、搞圈子的“畸形心态”中摆脱出来

由上述典型个案可以看出,腐败的发生原因多样,最重要的一个根源就是不当的政商关系。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著名中国问题专家、中国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撰文表示,建立在个人关系之上的政商关系容易腐败,而建立在政府和企业界两个实体之间的关系才能更阳光透明。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教授林江表示,新型的政商关系包括“清”、“亲”,他将“清”放在第一位,企业家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去的利益,危害极大,破坏市场规则,毒化社会风气,更可怕的是如果行为不被制止,营商环境会进一步恶化。“亲”放在第二位,政府应给给予企业适当的支持,目前外界经济环境复杂,单靠企业单打独斗难以取胜,政府在这里可以扮演“引导”的角色,以广东为例,目前不少企业对转型升级比较迷茫,政府可以通过信息传递,全局把握的情况下,打破信息不平衡帮助企业成长。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博士研究生陈科霖就认为,随着反腐深入,出现“不吃、不拿、也不干”情况,政商关系走向另一个极端,官员与企业之间如同隔着玻璃门,企业发展得不到正当的支持和服务。

去年4月22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实施。该《意见》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目的是推动全社会逐渐形成“为官发财两条道”、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的共识,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意见》出台后,东莞市也印发了《开展“亲企清政”工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制订36条具体措施,打造亲企助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日前马云出席公开活动,从一个企业家的角度阐述,坚持新型政商关系,就是要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四不”观点被企业家所热议,被认为是企业家的基本精神。

而“四不”的实现有赖于一系列条件作为基础。正如马云所述,包括社会法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商人的自信和对自身价值的认同,从而构筑新型政商关系的理想模式—————“政府和企业应该相互尊重,政府要做好政府的事,企业就要把就业做好,纳税做好,把员工的生活照顾好,把客户照顾好”。

也就是说,企业家们应从和官员拉关系、搞圈子的“畸形心态”中摆脱出来,把发展的精力放在科研和创新上,积聚实力、壮大自身才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正途。(统筹:南都记者 严铧 采写:南都记者 梁锦弟 刘辉龙)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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