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金太阳工程藏猫腻 财政部应彻查吗?

发布时间:2015-12-18 13:30:59
来源:食品日报-中国食品网综合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JKS)当年引以为傲的金太阳示范工程现状到底如何?在有人质疑新一轮分布式太阳能扶贫工程依旧有骗补嫌疑时,于2013年结束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再次回到人们的视线,当年的工程还在吗?真的按照预期发电吗?据传位于江西上饶某地的晶科能源金太阳示范工五年了线都没接是真的吗?

  2009年7月16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并计划在2~3年内,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不低于500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然而,自诞生之日起,“金太阳工程”的争议便从未间断。“跑项目、骗补贴、拖工期、以次充好”等各种金太阳的负面评论便如影随形,而事实情况似乎也好不到哪去。

  有报道称,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得到补贴成了项目企业的主要目的,而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有的项目企业使用自己生产的滞销、残次品进行建设,“反正建成后发不发电也没人管,工程摆在那里,有人来查,咱这有实物在,也不怕。”一家来自江西的小型光伏企业如是说。据称,一个项目建下来,财政补贴资金都用不完,即便一度电发不出来,项目企业也会赢利。有这样一组数据也正说明了项目企业“疏于金太阳发电环节”,2012年5月,当时国家电网经营区的四批354个金太阳工程项目,只有157个提出接入前期申请,占比仅为44%。

  另外还有资料也证实了这一新政下的骗局,2010年,财政部曾宣布取消39个“围而不建、以次充好”的项目。

  2015年11月,笔者走访了本应在2013年就发电的晶科能源某金太阳工程项目,却被质疑直到2014年年底才开始并网发电,而发电量和其宣称的1兆瓦大相径庭。国家要求此项目最低服务期20年,晶科能源该项目场地提供方却只出让了三年屋顶使用权。如果这一切真如业主所说,晶科能源的金太阳工程很难逃脱“以次充好,围而不建”的嫌疑。

  在上饶开发区某晶科能源建设的金太阳工程场地,该用电企业负责人告诉笔者“晶科能源在我这里建设了将近1兆瓦左右的太阳能发电工程,现在我每个月大约使用晶科能源的电量电费是2到3万元,一年平均下来30几万元。但这个工程虽然建设了很久,真正的发电也就不到一年时间。发电量和当初承诺的距离很远。而且我们当初在合同上有标注,我给他场地的使用期限只有3年,因为这涉及到房屋改造等问题。”

  笔者登上该企业的厂房屋顶看到,晶科能源建设的太阳能发电设备,不但在水泥硬化的屋顶上有分布,在彩钢板的屋顶上也有成片的分布。“先别说我给他使用屋顶的时间有多久,就是没有时间限制,那彩钢板的房顶寿命也只有十年,他承诺的使用20年还有什么用处?这个工程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已经用补贴赚到了设备的投资款,至于以后发多少电,他们才不关心。而现在我们给他的电费都是他们额外赚到的。比如我现在使用的,整个设备按照当年的投资大约800万左右1兆瓦,而如果当初不建设,第二年的成本可能就变600万了。我这1兆瓦,建设了这么久才完工,成本已经降了不知道多少,而国家补贴都是当年领了,如果只用三年就拆除了,我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补贴退给国家。这个工程我觉得他们就是靠国家补贴盈利的,像现在太阳能发展速度,三年以后也许现在的工程就没用了,还提什么20年?你问我发电量足不足以维持晶科的费用,我觉得晶科能源根本不在乎发多少电,我们也就优惠10%,多少对我们也没什么影响,大头的补贴都被他们拿走了,说白了这个工程就是骗补贴。”该企业负责人告诉笔者。

  就晶科能源1兆瓦光伏设备的发电量问题,笔者咨询了电力行业专家陈先生,陈先生告诉笔者,如果按照标准计算,1兆瓦的光伏设备,发电量大约是1小时950千瓦时,乘以当地的平均日照时间,就可以得出年发电量。例如江西上饶,公开资料显示当地平均日照时间大约在1800小时左右每年,也就是说晶科能源的1兆瓦光伏设备每年的发电量应该在170万千瓦时左右。如果企业每个月只能使用3万多元钱的电费,那么发电量就严重不足。

  另外因为光伏产品的价格变动很大,而且是一直下滑趋势,不排除有企业先申请了补贴,后建设节约成本的可能。在日常的检查过程中,也发生过使用小功率的设备,标称大功率发电设备的现象,这就很容易解释为什么发电量不足的问题了。而多晶硅和单晶硅功率上的差别就更大了,价格上多晶硅也比单晶硅便宜的多。

  这还是晶科能源可以发电的项目,更有人爆料,晶科能源在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期间,多报少建、用低功率硅片替代高功率硅片、趁机消耗低级别库存等现象比比皆是。甚至有的晶科能源金太阳工程的配电室线到现在都没接。“晶科能源这些工程就是骗政府补贴的,鸟用没有,一度电都没发。”在江西上饶的多个晶科能源的金太阳工程业主方,笔者都能听到这样的抱怨。据闻,已经有企业委托律师团队拟对晶科能源疑似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的事项进行实名举报。

  财建[2009]397号文件规定,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晶科能源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申请,然后减低建设功率,那么用补贴来赚钱的嫌疑也就不难解释了。

  该文件同时规定,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原则上不超过1年,运行期不少于20年。如果晶科能源和业主的使用合同只有3年,那么靠什么来保证不低于20年的使用期呢?如果中途拆除了设备,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及骗取国家补贴呢?也许这个谜底只有管理部门能解开。

  据笔者查询,已有多起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决的案例,而骗取家电下乡补贴的金额往往只有3、5万元,甚至只有万元左右,但骗取金太阳示范工程的补贴款动辄数百上千万元,两者性质相同,但金额不能同日而语。如果晶科能源真的是用“以次充好,建而不用”的方式来骗取金太阳工程的补贴,是不是也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上亿元的补贴真的可以一退了之?

  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如果晶科能源的这些行为属实,那么已经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有关项目补贴不但要退回财政,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金太阳工程本来是对光伏企业的扶持政策,却因为某些监管环节脱节,变成了唐僧肉,而财政部门将这数百亿的专项补贴款花出去之后,岂能一花了之,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企业不去彻查,让阳光工程经得起阳光的检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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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四川热线http://society.scrxw.com/2015/1218/10119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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